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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清理自用小汽车工作进展顺利

2000-06-2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为贯彻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一季度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用小汽车进行了集中清理。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136个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清理出不符合规定的884辆自用小汽车已全部清退。这项工作的开展,使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受到一次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的教育,促进了机关风气的转变。

近年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某些干部中私自借用下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和地方小汽车以及接受赠送小汽车问题比较突出,是一种新的不正之风,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十分重视,明确提出必须认真清理。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对清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用小汽车工作作出部署,明确由中直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中央金融纪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三个纪工委成立了清理自用小汽车的专门机构,分别由一名副书记负责组织清理工作的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清理自用小汽车工作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清车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认真加以落实。

各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普遍实行清理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对干部职工填报的清车登记表由行政领导和党组织集体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发现疑点,及时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的自用小汽车坚决清退,对隐瞒不报者,严肃处理,并依照规定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有的部门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并对清理登记情况和清退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了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多次会同中直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中央金融纪工委,到16个部门听取清车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召开有各级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查验清车工作登记表和购车发票、行车执照复印件等,及时对清理工作作出指导,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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